其实我不止一次地想到过死。
想到死的时候,我也想到玫瑰。
我一直梦见那支玫瑰,握在我掌心的那支玫瑰,渐渐地,和我掌心的血肉长在了一起。
她生了根,汲取我的血液,染红她的花瓣。
醒来后,我一直有种隐晦的冲动,想把刀锋握进手里,一刀贯穿掌心。
把那支玫瑰拔出来。连根拔出来。
但是会留下一道伤口。
辛波斯卡说,只有玫瑰才能盛开如玫瑰,别的不能。
所以伤口永远不会长出玫瑰。
只会长出丑陋的疤。
我害怕丑陋。
美是阻止我伤害自己的最后一道防线。所以严格意义来说,我还是个很积极活着的人。如果想死的心真的渴切,是不会在乎漂亮与否这件事的。
对我而言,死亡需要仪式感。
一具美丽的尸体才值得惊叹与猜疑。否则就只是尸体。
后来我不再想死,却发现我有性瘾。
我很崩溃,我应该厌恶这种事情的,我应该恐惧这种事情的。
但我的身体,我的心理,都渴望,永不停歇地渴望。
我渴望性本身,但不渴望任何一个男人。
除了萧逸。
萧逸的床不难上,难下。
在我还没对我们的关系作出明确表态前,他总是嘀嘀咕咕:“都把我睡了还不肯做我女朋友,是不是有些无赖了。”
我扶着腰,恶狠狠地骂萧逸:“你一点都不知道心疼人。”
他便不敢再多言一句,他心里清楚他把我折腾得有多惨。
心情好的时候,我喜欢舔萧逸手臂和下腹的青筋,一边舔一边抬头看他,说:“哥哥我爱你。”
想了想又小声地告诉他:“不要当真。也不要对我太好,我怕我会心动。”
萧逸问我:“什么是太好?”
我说:“比现在的好再好一点。”
他便说:“偏要太好。”
那一瞬间,我鼻尖涌起一阵酸楚,有种奇妙的感觉窜上心头。
终
,叫可遇不可求。”
“所以不要难过,不要害怕,让我爱你。”
我信了他。
那一天我在包养日记里写——
杀我恨我,不要放弃爱我。
我想做他永远的psycat
没过多久,我鬼使神差地搞了条定制项链,吊坠是个简单的金属薄片,可以刻字。
我刻——osborn,spsycat
osborn是萧逸的英文名。
有次逛街,试衣服的时候我弯腰,这条项链滑下去,金属薄片不小心滑进我的沟里,嗯,就是那个70a费劲吧啦才挤出来的破水沟。
项链长度巧妙,萧逸名字恰好贴住我的心口。
我愣了一会儿,感受着冰冷的金属逐渐被我的乳温捂热,然后我用手指捞出项链,让它沿着我的胸口,再度滑下去了一遍。
与第一次完全相同的轨迹。
这次我拍了视频,运镜不是很稳。
我把这个视频发给萧逸。
又给他发消息:萧老板,我愿意了。
我不想当你的女朋友,你做我的金主好不好?
于是毫无悬念,我开始了被顶级赛车手包养的日子。
被萧逸理所当然地要求搬进他家。
我只提了一个要求,我需要一间宽敞的衣帽间。事实上我带过去的行李并不多,我的很多衣服都扔在楚家,我不愿再看它们一眼。
衣帽间很快规划完毕,然后逐渐被我的新衣服新鞋子所填满。
我只穿漂亮衣服。
与萧逸独处的时候,我又将漂亮衣服的定义具化为漂亮内衣,漂亮高跟鞋。
他很喜欢我蹬着10厘米的高跟鞋,踩在他大腿上,又或者另一处地方,不过那处地方比较脆弱,不能踩,于是我只能伸腿,用鞋尖去撩拨,去逗弄。
我还偷偷搬了一箱自用的小玩具到萧逸家里。
起初我想着方便自己,但是我很快就后悔了。
这批我精选的小玩具没几天就被萧逸发现了,他二话不说全部没收,我费尽心机才从他手里抢回我的polly,抱在胸前不肯撒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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